山东省栖霞市:请问包华书记赵永刚市长栖霞市是不是法外之地?
2016年烟台金源纺织破产,2023年金源破产管理人在担保财产具备处置条件的情况下继续以“需要征得市领导同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由拖延不给处置担保财产。
所谓担保财产,就是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担保财产的处置不受债权人会议约束。
金源纺织破产管理人是栖霞市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清算组成员是由多名政府各部门领导人员和一名社会律师构成,另外清算组还聘用了社会律所协助履行破产职责。
首先要说的是,根据最高院指定管理人的有关规定,清算组的构成人员违法,聘用律所也违法,都是最高院指定管理人规定中明令禁止不得担任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了有利害关系的岗位。其次其他清算组成员不懂破产业务,完全受清算组中律师的意见左右,而该两任律所的两任律师都与其他债权人存在利害关系。从而导致管理人的公平公开公正没有保障。
其次,管理人失去了独立性。管理人所有人员开口需要市领导批示,闭口需要请示市领导,而且最可笑的是管理人的主管单位居然不是法院而成了栖霞市工信局。栖霞市工信局在管理人执行破产事务时横加干涉,更是造成了管理人受制于市委市政府的各种指令,使“行政干预司法”被真正的贯彻落实。
再次,管理人虚构债权和各种费用,逼迫担保债权人承担。按照法律规定,担保债权人可以承担法律上明确应该承担的费用,但是管理人在相关领导指示下,虚构职工债权(在破产裁定书上显示公司成立之前,另外查询工商档案在一次大规模的国企减资之前,且不提供相关证据),虚构税费,更是让担保债权人承担留守人员工资社保等,违反法律规定,担保债权人明确要求其限期提供证据进行核实管理人拒不提供,做贼心虚。
最后,管理人施展各种拖延方式,让工厂场地长期闲置和变相给其他方使用,利用职工上访,利用律师歪曲法律事实多要费用,利用各部门虚构事实进行拖延,明面上答应以物抵债,实际上就是不给出抵债文件,也不给出争议问题的相关证据,达到不处置土地厂房的目的。
一个国有控股过千人的企业,法人代表签订协议不盖公章去摁手印?另外栖霞市自然资源局(原来得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建设局,没有任何手续既没有土地证也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是如何招投标的?国有资产管理就这么混乱?栖霞市财政局、国资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对于金源减资是这么进行监督和审计得?
法外之地就是这么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