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有两个国家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个是新加坡,一个是我们,而我们的模式正借鉴于新加坡。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诞生于1955年。
当时李光耀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的职工养老问题,强制个人储蓄,企业和职工分别按照一定的比例抽取薪资的一部分,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我们借鉴新加坡,在上海推行公积金政策。
时间是1991年。
80年代初,大家的房子,大多是工作单位分的福利房。我们为了推行商品制度,加快住房改革,去了新加坡考察。
新加坡公积金模式就被搬来了。
通过推行公积金制度,增加城市职工的支付能力,鼓励居民购买房子。
而公积金的出生,也一直富有争议。
就是“到底花谁的钱,进行强制储蓄。”
直到199年,才确立了主管模式,也进一步确定了公积金的“供给逻辑”。
“还是员工的钱,只是进行了强制储蓄。”
所以,尽管面上是民营企业被强制替员工缴纳公积金。
实际上每一个老板在计算劳动成本时,社保公积金等福利支出,都算到员工个人头上的。
“花员工的钱,办员工的事。”
但员工个人想支取这笔钱,并不容易,是设有诸多前置条件和门槛的。明明是你的钱,却只能办特定的事。
也正因为支取门槛的存在,公积金也成了一个隐性的“小金库”。
怎么操作,历史的故事自然是很多的。
但不管如何,公积金制度的出现,确实对商品房制度产生了推动。一方面是强制储蓄带来了特定支付能力的提升,一方面是低于市场标准的利率。
也让人萌生用公积金购房产生的“利息差利润。”
合算。
此外,为了推动制度的优势,国企、事业单位的员工,也通过“公积金制度”,变相增加了收入。
面上廉洁的工资,里子高于自由市场N倍的公积金隐形财富。
面子有了,钱也到了口袋。
另一方面,为了减少民营市场的压力,尽管公积金是强制储蓄,但也针对企业设定了上下限,以根据企业的实际实力,调整公积金的成本。
但我们都知道,尽管我们有1.5亿的市场主体,但却有1亿的个体工商户。
绝大部分,无力额外承担公积金的成本。
为了在劳动力市场的对话更加简单,只能降低公积金的强制储蓄部门,增加薪酬的面价,也就导致了我们的劳动力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分化。
看过去面价很低的体制内劳动力,加上公积金的综合成本并不低。
看过去面价还可以的民营市场劳动,加上公积金的综合成本,并不高。
这也让劳动力市场的“标价”,产生不可对比性。
看过去和民营市场劳动力一样的体制内劳动力,综合成本,可能是民营市场劳动力的两倍,三倍。
妥妥的“小金库。”
另一方面,由于早年公积金还存在异地存取的限制,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离职后一般无意愿和能力再去找原单位进行公积金提取的繁琐手续繁琐。
为了减少自由市场的劳动力损失,针对灵活就业的特性。
也不再严厉的要求公积金部分,农民工和自由职业者也确实获得的更高的面价收入。
皆大欢喜。
但这,又违背了“强制储蓄的逻辑。”
而在房地产快速发展的30多年里,这部分没有强制储蓄公积金的人群,自然也没有享受到公积金带来的收益。
却进一步拉开了距离。
1月9日,我们又公布了公积金的指导意见,
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可自主选择。
这也意味着,最高和最低之间月度差异高达3710元。
双边的话,则是7420元,每个月。
而这种差异,在人才竞争过程中,却产生了两级分化的效应。
越是高层次的人才,越能享受到高额的公积金制度,越是低层次的劳动者,越不能享受到公积金的制度。
高层次人才不仅可以通过公积金免税,还能获得更低的购房成本。
根本不符合二次分配,三次分配的逻辑。
也让体制内劳动者的收入,极不透明。
30多年过去,公积金也完成了历史的使命,但如今,它也成为了分化的“原罪”。
阶层的分化,也由此开始。
所以,呼吁取消公积金的声音,也不断此起彼伏。
尽管涉及诸多的利益,但公积金的改革探索,也没有停下。
我始终相信,一切命运的馈赠早已在暗中标注好了价格。
公积金也是如此。
这块蛋糕,迟早是要动的。
毕竟,共同富裕的决心,我们一直很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