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与定位
全国优秀科学家评审委员会是由科技主管部门主导、联合权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学术组织共同组建的公益性评审机构,旨在表彰具有卓越学术贡献、创新突破和社会影响力的科学家,推动国家科技战略发展。
核心职责
1. 制定并完善科学家评审标准与流程;
2. 组织跨学科、跨领域的专家团队进行多维度评审;
3. 向政府及社会推荐优秀科学家,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4. 倡导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维护科学共同体声誉。
组织架构
· 主席团:由两院院士、国际知名学者及科技政策专家组成,负责战略决策;
· 学科专家组:按学科领域划分(如基础科学、工程技术、生命医学等),由国内外权威学者牵头;
· 监督委员会:独立第三方机构,负责全程监督评审公正性;
· 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协调与信息公开。
评审原则
1. 学术卓越性
以科研成果的原创性、理论深度、国际影响力为核心指标;
注重长期学术积累,兼顾近期突破性成果(如Nature/Science等顶刊论文、重大技术专利)。
2. 创新引领性
优先支持颠覆性技术、交叉学科融合及“卡脖子”领域攻关成果;
鼓励青年科学家(如45岁以下)参与,设立“新锐科学家”专项。
3. 社会价值导向
评估成果对国家安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实际贡献(如技术转化率、产业赋能案例);
关注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全球性议题的解决方案。
4. 公平与多样性
实行“双盲评审”与回避制度,杜绝利益关联;
平衡地域、性别、学科分布,向中西部及冷门基础学科适当倾斜。
5. 动态调整机制
每三年修订一次评审标准,响应科技发展趋势;
建立申诉与复核通道,接受社会监督。
评审流程
1. 提名阶段
采用“机构推荐+同行提名”双通道,开放公众监督举报;
2. 初评阶段
学科专家组进行量化评分(引用指数、H因子等)+ 质性评议;
3. 答辩与公示
候选人公开答辩,评审结果全网公示15日;
4. 终审与表彰
主席团终审投票,颁发荣誉奖章及研究资助。
保障措施
· 伦理审查:联合科研伦理委员会,一票否决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候选人;
· 国际对标:引入诺贝尔奖、菲尔兹奖等国际评审专家参与终审。
该框架兼顾学术严谨性与社会需求,旨在构建具有公信力的科学家评价体系,为国家科技人才战略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