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明代潞酒广告,竟被演绎成“六代祖传”?
甚至有人声称潞酒公司无权讲述自己的历史!
今天,我们有必要把真相说清楚。
近年来,关于个别人提出的“独家拥有潞酒历史文化解释权”的说法,在部分网络舆论中持续传播。
此人以整理明代潞酒广告为由,主张潞酒公司不得引用相关史料内容,甚至在多年后将其演绎为所谓“六代祖传”。
此类观点不仅与事实不符,更伤害了潞酒作为地方文化符号的公众情感。
今天,我们愿以事实为据,厘清是非,还原真相。
一、历史属于公众,岂容个人独占
其核心逻辑——“谁发现谁拥有”,实质是对知识产权与文化遗产概念的严重误读。
历史是公共遗产,非私人藏品。
明代潞酒广告,是记录潞酒发展历程的公共史料,属于共同的文化记忆。
正如“潞州”地名或上党方志,任何人对其进行的研究与整理行为都属于学术探索,而非创造与占有。
研究者可获得学术荣誉,但无权将历史据为己有。
试问:天文学家发现星辰,能否据此拥有整片星空?
考古学家发掘文物,能否禁止博物馆展示?
“祖传”之说,何以立足?
将公共史料中的一则广告在多年后改称为“六代祖传”,若无确凿、连续的传承证据支撑,不仅难以成立,也容易造成公众误解。
学术研究讲求“实证为基”,岂可凭想象而定论?
二、潞酒公司的权利:法理与情理并重
潞酒公司作为潞酒文化的传承主体,其权利基础清晰稳固。
法理依据
“潞酒”作为合法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保护。
企业对自身品牌历史与文化资源,依法享有合理的使用权与宣传权。
讲述自身历史,是潞酒公司的合法权利,更是应尽责任。
情感联结
潞酒的历史,与企业的发展血脉相连。
今日的潞酒公司,是历代酿造技艺与地方记忆的延续,是地域文化与匠人精神的代表。
割裂企业与历史,就如同切断河流与源头,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三、逻辑荒谬的延伸:文化“圈地”的危机
若将“发现即拥有”的逻辑无限放大,我们将陷入怎样的困境?
发现《诗经》中“蒹葭苍苍”者,能否禁止后人吟诵?
临摹敦煌壁画者,能否声称壁画艺术归己?
从古籍中找到典故者,能否要求教师或作家付费引用?
这种做法实质是一场文化“圈地”行为,把公共知识锁入私人范畴,其结果绝非鼓励创新,而是阻碍传播、限制交流。
这违背了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创新、促进共享”的初衷。
四、文化传承,应以敬畏为本
潞酒公司尊重每一位为地方文化挖掘与研究付出努力的人,
但坚决反对将公共文化资源私有化、垄断化的行为。
潞酒的历史,属于这片土地,属于世代匠人,属于每一位热爱它的消费者,属于中华民族共同的酒文化记忆。
它从未,也不应属于任何试图将其据为私有的个体。
我们郑重呼吁:
尊重历史,恪守公理,理性表达观点,共同维护良好的文化生态。
也恳请社会各界明辨是非,与我们一起守护潞酒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让它在共享与传承中,生生不息,历久弥新。
历史不容歪曲,文化不容私占。潞酒的芬芳,自当永续流传。
山西省长治市潞酒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